參保職工怎樣申領計劃生育手術待遇
時間:2009-12-14 來源:重慶網(wǎng)cqw.cc 作者:cqw.cc 我要糾錯
參保職工在計劃生育手術或治療結束后90日內(nèi)由本人或其書面委托人持以下證件和資料并填寫《重慶市職工生育保險計劃生育費用結算單》向參保地生育保險經(jīng)辦機構申報醫(yī)療費用:
a) 本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;
b) 代為申領的,提交申領人身份證和委托書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;
c) 結婚證及復印件;
d) 門診病歷、處方、檢查報告、費用清單、醫(yī)療費用收據(jù)等;
e) 協(xié)議服務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手術證明;
f) 實施復通手術的必須出具區(qū)縣(自治縣、市)人口與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發(fā)給的再生育服務證。
1) 年度結算有無規(guī)定?
有,參保職工必須在每年1季度內(nèi)向參保地生育保險經(jīng)辦機構申領完上年度應享受的生育保險待遇,逾期未申領的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相關費用。
參保職工在分娩或終止妊娠過程中因緊急情況需要在非協(xié)議服務機構急診的,參保職工家屬須在5個工作日內(nèi),憑醫(yī)療機構出具的醫(yī)療診斷證明,報參保地生育保險經(jīng)辦機構蓋章備案。否則,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相關費用。
政策依據(jù):《重慶市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》(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181號)和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(fā)《慶市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實施意見的通知》渝勞社辦發(fā)〔2005〕126號和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《職工生育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渝勞社辦發(fā)〔2006〕52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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