苑遼闊:“因公”怎能成為“超速”理由
時間:2013-06-24 來源:重慶網(wǎng) 作者:cqw.cc 我要糾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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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媒體曝光甘肅省武威市一副市長乘坐的越野車在限速120公里的路段上以194公里時速行駛、超速61%。此舉被交警抓拍并經(jīng)微博曝光后,當(dāng)?shù)匾晃还賳T回應(yīng)稱“確定是工作起因?qū)е碌某?rdquo;。3月19日武威市通報稱,超速駕駛時該副市長不在車上,是其余工作職員乘坐該車履行公務(wù)。當(dāng)?shù)匾褜︸{駛員依法進。找法網(wǎng)高碑店律師事務(wù)所為您提供 高碑店市律師 在線一對一專業(yè)法律咨詢、免費在線咨詢服務(wù)。行了嚴(yán)正處置,同時也對乘坐的工作人員進行了批駁。(3月19日)
首先,蹊蹺的是當(dāng)時到底是誰坐在這輛越野車上?第一次回應(yīng)時,當(dāng)?shù)毓賳T說已與乘坐車輛的副市長接洽過,“他當(dāng)時并沒感到到司機開得有這么快”。后來的通報卻說是其余工作職員在車上。既然該車是“副市長的工作用車”,同行出差,自己不坐本人的車卻坐別人的車,這不太合乎常理吧?是不是有人扯謊?
當(dāng)?shù)毓賳T給出“因公超速”的理由,從語氣看,更像是揣測性的:“當(dāng)日北京來了一位引導(dǎo),確定。高碑店法律咨詢尊敬的用戶,能更好的幫您解決法律糾紛。是工作起因?qū)е碌某。平時不可能開這么快。”但“因公超速”說法的背地卻是權(quán)利的自信,由于這句話的潛臺詞是因為公務(wù)在身,所以即使超速了,也應(yīng)被懂得、諒解。
實。高碑店免費法律咨詢網(wǎng)站!集合了優(yōu)秀的高碑店律師,為公眾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詢服務(wù)。際上,“因公超速”只不外是官員口中的又一個雷人借口罷了。即便真的“因公超速”,那也是超速,從法律角度來看,“因公超速”跟“因私超速”不實質(zhì)差別,不得到法律額定寬宥的理由。不能由于你身份是公職,辦的是公事,就有了超速的特權(quán)。
偏偏相反,恰是因為官員存在公職身份,乘坐的又是公車,才更應(yīng)當(dāng)在遵照交通法規(guī)方面起到榜樣作用。
另外,副市長的公車被曝光超速后,當(dāng)?shù)剡有一個動作回味無窮。就是事后稱已與當(dāng)?shù)亟痪糠致?lián)系,而后聲稱曝光此事的微博不是當(dāng)?shù)亟痪糠中嫉,可能是某個個人宣布的。事實上,相干微博同時呈現(xiàn)在當(dāng)?shù)亟痪亩鄠認證微博賬號上。不禁惹人遙想,這“接洽”當(dāng)面有沒有暗昧的情節(jié)?
一個波及副市長的交通違章,卻引來如斯龐雜的“漣漪”,真是回味無窮。
□苑遼闊(人員)
(原題目:“因公”怎能成為“超速”理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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